本案是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,擅自开工建设 的典型案例。通过环境影响评价能够分析、预测建设项目建成 后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,在建设前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环境 可行性。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的行为,可以从源头上有效防止不 符合城市功能区划、不符合环保要求“两高一资”项目的建设。此案将有助于警示相关企业认真落实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 体责任,切实提高自觉守法意识,避免未批先建情况的发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