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连律师咨询|7月13日,大连万祥街,一宾馆墙皮脱落,将楼下一辆汽车砸坏,车主找宾馆,宾馆说房子是租的,他们不负责;找房主,房主说房子是开发商盖的,他们不负责;找开发商,开发商说这得找施工方,他们不负责。责任推来推去,各说各的理,车主找不到责任人十分气愤
其实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致害责任要比高空抛物更容易找到责任人,高空抛物致害发生时在没有监控或目击者时很多情况难于取证,但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致害责任就容易多了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、悬挂物发生脱落、坠落造成他人损害,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,有其他责任人的,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。
发生侵害后,只需找到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即可。只是在法律务实中这些责任人很难通过调解达成赔偿协议,最终都会付之于诉讼解决,而在诉讼中举证又是十分有利于被侵权人的,被侵权人只需证明被侵权的事实和损失即可,而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则需证明自己没有责任,一但不能证明则需承担不利后果,即败诉!
大连律师咨询|君子不立危墙之下——《孟子·尽心》
生活中,我们尽量避免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,意外总有发生,但有些意外是可以预见的,即使我们是受害者,即使我们能找到侵权责任人,意外发生时仍然会对我们的财产、精力、健康造成损失,防御性的生活态度能让我们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。
行车、走路时路过一些高层建筑时留意下是否有警示标志,是否有墙体老化脱落的情况;
建筑物的所有人、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定期对建筑物进行检查,如有危险的可能性,及时树立警告标志,及时维修处理,切不可心存侥幸,因为侵害一旦发生无法回转。